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苏州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苏州市 全区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下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
1.招标编号:JSszCG-2021-0917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苏州市 根据需要拟启动苏州市 全区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采购全区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内容 |
数量(辆) |
最高限价 |
汽车 |
997 |
100%(折扣) |
电动三轮车 |
1889 |
415.5元/辆 |
电动二轮车 |
610 |
101.6元/辆 |
摩托车 |
145 |
255元/辆 |
注: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中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由2名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负责苏州和吴江的车辆保险业务,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负责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的车辆保险业务。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采购内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4)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提供报名截屏图片或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的电动三轮车第三者责任险保单需符合苏州市快递三轮车通行备案证及安全活动卡办理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人基本
(9)提供投标人的经保监会核批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机构住所”在苏州市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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