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拉尔发电厂食堂餐饮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129)
项目所在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1. 招标条件
本东海拉尔发电厂食堂餐饮服务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服务要求标准:食品安全,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菜品、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保证现做,严禁提供剩菜、剩饭。
招标范围:东海拉尔发电厂2022年食堂餐饮服务承包,负责招标方职工餐、运行餐等餐饮加工制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管辖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卫生管理。早餐预估30000人次/年,中餐预估80000人次/年,晚餐预估25000人次/年,运行餐预估35000人次/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2.2 所派遣厨师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须承诺餐饮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并出具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