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沙泉露天煤矿专业仓库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红沙泉露天煤矿专业仓库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红沙泉露天煤矿专业仓库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红沙泉露天煤矿专业仓库工程主要包括综合材料库、钢材库;卡车备件库、设备备件库;油脂库;材料棚;仓储区西门卫室;仓储区东门卫室;露天堆场地面硬化;围墙等内容。本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综合材料库、钢材库建筑面积:1724.58㎡;
(2)卡车备件库、设备备件库建筑面积:1367.27㎡;
(3)油脂库建筑面积:286.2㎡;
(4)材料棚建筑面积:1200㎡;
(5)仓储区西门卫室建筑面积:23.11㎡;
(6)仓储区东门卫室建筑面积:23.11㎡;
(7)露天堆场地面硬化建筑面积:3000㎡;
(8)围墙长度1631.81m;建筑面积:3589.98㎡。
(该数据仅供参考,以图纸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图纸》)
2.1.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
2.1.4工程地点:红沙泉露天煤矿红沙泉露天煤矿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8km处,行政区划属奇台县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90°15′21″~90°25′15″,北纬44°24′29″~44°31′15″,面积74.2631km2。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且该项目所要求资质及提供的项目经理需在备案册内(可中标后提供)。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16 18: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12-30 15: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