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三期(76.5MW)风电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山东临沭三期(76.5MW)风电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临沭三期(76.5MW)风电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山东临沭三期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项目建设规模76.5MW,项目配套15.3MW/30.6MWh储能系统。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储能系统电池和储能系统集成所有设备的采购与供应,储能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与升压站内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入。
储能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应是完整的,可直接用于安装的,并提供为储能系统设备顺利运行所需的所有元件;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设备接口及运行、环境要求。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配电装置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配电装置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话,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包含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卸货、现场保管、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 (具体时间在合同谈判商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累计不低于100MWh(磷酸铁锂电池)风电配套储能系统业绩,其中已投运业绩累计不低于50MWh,(储能单体≥20MWh的项目数量至少1个,且已投产)。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中至少一个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认证文件。
(2)投标人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和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应提供具有CMA/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须投标方案所采用的能量管理管理系统(EMS),应提供具有CMA/CNAS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7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2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01-06 14: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