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公司石膏装车、盘运项目(三年)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菏泽发电运营分公司石膏装卸、盘运运行维护服务(三年);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负责菏泽电厂二、二期三期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其中二期(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菏泽发电运营分公司)2×300MW燃煤机组,三期(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安装2×330MW热电联产机组。距离菏泽市10公里,交通方便。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和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菏泽发电运营分公司2×300MW燃煤发电机组,二期每年平均产生约13万吨石膏、三期每年平均产生约13万吨石膏。需要不间断的把湿度小的石膏外运装车,或者把含水量超过30%的石膏达不到运输要求的部分盘运到临时料场进行晾晒,达到运输条件时再装车由招标人委托的清运公司外运出厂。此次石膏装卸、盘运项目包括:#3、#4、#5、#6炉石膏装车、倒运及工作现场卫生清理;将设备异常时产生的含水量较高的石膏堆到临时场地进行存储(场地自备);负责#3、#4石膏库及周边卫生清理,负责#5、#6石膏库及周边卫生清理;以及上述工作所用人员工资、设备、车辆的日常管理、检修、维护保养、燃油、检查及操作工作和相关费用。
2.2其他:服务期限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辅助系统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业绩2份(粉煤灰、炉渣或石膏装车、盘运服务合同),且至少已完成服务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3 16:30: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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