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 (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委托,就2021年扬州 金融网点和苏州 长三角电商产业园监控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招标编号:1749-2140SUMEC/HD7111
2、项目内容:扬州 金融网点视频监控安防设备(含硬盘录像机、摄像机和硬盘等)采购及集成服务,共计配置网点75个,采购16路硬盘录像机70台、摄像机1245路;苏州 长三角电商产业园监控新增采购及集成服务,采购64路硬盘录像机5台、摄像机209路。下设3个分包,本项目采购分包1、2。具体如下:
分包1:扬州 金融网点监控设备采购及集成(不含硬盘录像机),主要内容为扬州 采购摄像机1245路。
分包2:苏州 长三角电商产业园监控新增采购及集成服务(不含硬盘录像机),主要内容为苏州 采购摄像机209路。
3、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投标人如非原厂,须出具原厂(不含 )授权书或授权函(仅针对摄像机);
4)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8)投标人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若潜在供应商未能在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在线发售,具体要求详见下述在线
在线
(2)进入公众号-“商业会”-“在线购标”。
(3)输入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例:1749-2140SUMEC/HD7111或7111),点击查询。添加您所要购买的采购文件到购物车,输入购买单位、领购人信息以及发票信息,提交订单并确认微信支付即可,经确认信息无误后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月12日上午9:00 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要向有关投标人进行询问,届时投标人须有熟悉招标方案及设备并能决定投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授权代表参加。
六、本次招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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