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京电厂及华能南京热电 2022-2024年度
入厂煤水尺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1-128-01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南京电厂及华能南京热电 2022-2024年度入厂煤水尺检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了确保招标人入厂煤质量稳定,装卸船港口委托第三方水尺检验数据准确及时,招标人特委托投标人对入厂煤进行到厂水尺检验。
招标范围:负责2022年~2024年入厂煤水尺检验,包括海轮及过驳江船到厂水尺检验。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南京电厂及华能南京热电 2022-2024年度入厂煤水尺检验项目项目。
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书;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或交通部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近 三 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发电或供电企业水尺检验类合同业绩1项,含合同影印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投标人检验人员应至少有3人具有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