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第二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资
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第二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21】16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354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http://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 .开标室二(乐都区)(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https:// /cblcn/member.login/login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 /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 9 、 地 地 电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