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 升级扩容改造项目浓盐水达标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140CITC731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 升级扩容改造项目浓盐水达标处理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依据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排放量及排放指标进行设计,本项目污水处理扩容部分是将原深度处理规模2.0万m3/d扩容至处理规模为3.0万m3/d;改造部分是将现有深度处理系统整合优化使其综合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按实际处理水量回收率要达到90%以上),使浓盐水排放量小于3000m3/d;升级部分是新建3000t/d的浓盐水达标处理系统,保证外排浓盐水满足《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内政办发[2014]38)文件,浓盐水水质执行除溶解性固体浓度不低于10000mg/L,其他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产水水质满足《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
污水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 升级扩容改造项目3000m3/d浓盐水达标处理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保证外排浓盐水水质满足国家环保与地方标准,工艺不限。
以上招标内容具体包含技术方案设计、勘察、可研、环评的编制及批复、施工图纸的设计(包括各专业及专项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最终实现达产与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部门和安全部门验收。
投标人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节能的技术,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达标率与达产率。装置要经济、合理,便于运行维护,运行费用最少,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
2.3 项目工期: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施工、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5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污水处理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重点关注名单(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3.8 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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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