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项目安保服务外包【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1-12-3-023 )
项目所在地区: 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项目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永久会址,会址项目落户麒麟科创园中央公园内,中央公园位于沧波门北街以南,智汇路以西,为麒麟科创中央公园一期配套建筑。项目区域内由办公区、展览区、会议区及配套空间四大区域组成,建筑面积18,986.89平方米,另有地下停车场面积6732平方米,服务面积共25718.89平方米。其中A区为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日常运营管理、认证服务及相关配套空间;B区作为综合性展厅使用,并配套接待、茶歇、休闲等功能;C区为大中小型会议厅或会议室,并配套餐饮、休闲、贵宾休息及多功能厅。
2.2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负责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治安、日常巡逻,确保管理区域正常的秩序;预防抢劫、偷盗等刑事案件的发生;预防发生重大灾害伤亡事故;
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控室值班管理;
负责项目内所有进出车辆的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区安全检查,执行安全防范任务;
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管理,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负责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制定并落实日常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实施;各项预案并负责演练,建立、健全各项台帐;良好的沟通能力;
完成甲方指派的其他临时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8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保安服务或物业管理项目。
3.2.2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安保备案证明;投标人不是南京本地企业的,须提供备案承诺书,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之内须在南京市公安局完成备案或在江苏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中注册可查询;
3.2.3投标人至少提供3项2018年1月1日以来,写字楼或者商业综合体或者公共事业类保安服务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超过50万元,或者合同内体现保安人数大于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