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明校区400米运动场及看台 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608-83-03-089051 批准(备案)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2.3 定额工期: 277 日历天,计划工期: 27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17,276,357.79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规模: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400米田径场、足球场、运动场看台、体育配套用房和范围内道路、场地、绿化等,以及该区域范围内运行用电、通风空调、消防、给排水工程等。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业主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为业主依法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设施,提供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276,357.79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人民币533,689.72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886,492.52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验收办法》、《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验收技术要求》(中教协体〔2017〕11号),塑胶面层按照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执行,达到国家级田径二类场地标准,经国家田协验收并颁发合格证书,各项性能指标达到GB/T14833-2020标准,天然足球场必须符合GB/T19995.1-2005质量标准及国家、省现行相关行业、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的项目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