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查干淖尔电厂风光火储氢示范项目苏左旗 500MW 风电项目Ⅱ标段 200MW 风力发
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
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京能查干淖尔电厂风光火储氢示范项目苏左旗 500MW 风电项目Ⅱ标段 200MW 风力发电
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生产和提供风力发电机组设备资格和能力的制造企业。
②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且具有产品设计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文 件)。
③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机型必须取得由国家认可的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提供认证文件。 如果已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提供认证文件。若没有取得型式认证,则 承诺在第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可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认证(须提供相应的
承诺文件) 。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 2017年1月1日起至今)100台设计与制造陆上风机设 备4.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其中陆上5.0MW及以上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不
少于10台; (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数量、规
格型号、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
(4) 信誉要求:\
(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与本标段投标。(须按第六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须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查询的结果证明)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的结果证明)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⑤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5 时 至 2022 年 01 月 04 日 16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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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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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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