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铁岭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建设村 |
项目配置 2 套焚烧处理能力为650t/d 的焚烧炉,配 2 台 12MW 级抽 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预计 2021 年 10 月投产 |
洪泽 |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 40 号 中电洪泽热电有限公司内 |
一台中温中压 75 吨流化床锅炉、配一台 6MW 汽轮发电机组;一台 高温超高压 130 吨流化床锅炉,配一台 15MW 汽轮发电机组 |
已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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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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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热电洪泽 粉煤灰处置 |
负责粉煤灰的购买、运输及处置,粉煤灰 100%综合利用,外运及综合利用必须满足 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其处置方案须得到招标方 的同意,并提供处置接收方的接收单据; |
服务期限: 2 年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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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热电灰渣 处置 |
负责灰渣的购买、运输及处置,灰渣 100%综合利用,外运及综合利用必须满足国家 相关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其处置方案须得到招标方的同 意,并提供处置接收方的接收单据; |
服务期限: 2 年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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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热电石膏 处置 |
负责石膏的购买、运输及处置,石膏 100%综合利用,外运及综合利用必须满足国家 相关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其处置方案须得到招标方的同 意,并提供处置接收方的接收单据; |
服务期限: 2 年 |
1000 |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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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 格(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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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环保炉渣 处理 |
炉渣综合利用及处置,炉渣年产生量 91250 吨(预估值,仅作为参考,结算量以实 际招标人炉渣产生量为准,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人产生的全部炉渣量进行综合利用 及处置,不以承包人意愿而进行调整,招标方不对炉渣量作任何承诺)包括:招标 人铁岭中电环保发电项目 2*600 T/d 机械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实际产生的炉渣销 售、渣吊操作、电厂渣坑至处理地的运输及 100%综合利用处理,渣间区域及运输 通道的保洁。外运及综合利用必须满足环保规范要求及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要求。 |
服务期限: 5 年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 设 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 业绩经验等。
(3)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资 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 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在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 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
1 |
洪泽热电洪泽粉 煤灰处置 |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投标人提供承 诺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须具有至少 1 个已完成的与本合同相 似的业绩或正在履行的业绩,每个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首页、 主要参数、合同签字页等)。 |
2 |
洪泽热电灰渣 处置 |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投标人提供承 诺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须具有至少 1 个已完成的与本合同相 似的业绩或正在履行的业绩,每个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首页、 主要参数、合同签字页等)。 |
3 |
洪泽热电石膏处 置 |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投标人提供承 诺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须具有至少 1 个已完成的与本合同相 似的业绩或正在履行的业绩,每个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首页、 主要参数、合同签字页等)。 |
4 |
铁岭环保炉渣处 理 |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至少有 1 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 理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 件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在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具备炉渣处置能力(要求提供承 诺函)。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初步落实项目用地情况(内容需包含用地地点、 面积、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证明材料)。提供自有不 动产权证;或提交购买土地的承诺函,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或 投标方有建成、在建的满足项目单位炉渣处理的项目(提供相应的材料) ;或提供租赁土地合同/承诺函,租期至少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期限, 土地性质符合建设用地性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期间内建成,合同到期 之后土壤等状况均应恢复到建厂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全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 (法定节日除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