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车辆(包2)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04C-WZ-GKZB-21-2244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车辆(包2)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四0四 车辆(包2)采购。
2.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5 交货地点
中核四0四 (甘肃矿区)。
2.6 交货期
标段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到货。
标段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到货。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标段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 本次招标要求叉车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机动工业车辆(叉车))制造许可,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叉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
(2)已经列入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列入中核四0四 负面清单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
2 标段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 投标人需具有类似车辆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2.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
(2)已经列入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列入中核四0四 负面清单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