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阳春“智慧广电”融合发展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阳东区裕东一路62号晖业大楼一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781-2021-04257
项目编号:GZSWYJ21HG04008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15,029.01元
采购需求:
(阳春“智慧广电”融合发展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15,029.0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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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接力通信系统设备 |
“智慧广电”融合发展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015,029.01 |
52,015,029.0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6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阳春“智慧广电”融合发展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阳春“智慧广电”融合发展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线广播电视台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 请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线广播电视台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融媒体中心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地
3.项目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