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发电 肇东 2021-2024年厂区保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2-3-24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发电 肇东 2021-2024年厂区保卫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服务期:本项目采购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合同执行情况于每年合同期结束前进行考核评分,通过评分情况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项目规模:投标方负责肇东 及肇东华能热力 2021-2024年厂区范围内的保安、门卫、巡逻、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的安保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
华能黑龙江能源销售 肇东 提供安保人员6人,肇东华能热力 提供安保人员9人,其中厂区4人,热力收费大厅5人。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四年至少2项安保服务业绩,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