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诚联招投标咨询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就苏州市 苏州万达-上海国际非邮委办运输、卸货、交接服务外包项目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JSszCG-2021-1202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苏州市 根据需要拟启动苏州市 苏州万达-上海国际非邮委办运输、卸货、交接服务外包项目。
4.招标内容:苏州转运中心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NT操作点运输、卸货、交接服务等。车型要求: 4.2米车型,厢式车,封闭式车厢容积不小于17m3,2.75吨。组开方式:“单边”是指从苏州转运中心(万达)至上海浦东机场TNT操作点,共150公里,途中根据当日业务情况,可能会涉及部分停靠点。“往返”是指从始发站苏州转运中心(万达)至上海浦东机场TNT操作点完成卸车及分货后,携带退回的非邮货物返回苏州转运中心(183)结束,共300公里,途中根据当日业务情况,可能会涉及部分停靠点。合同期1年,本服务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本服务可续签一年。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边限价为700元,往返限价为835元,加点费用限价5元一个。
5.中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选择1名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同类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运输车辆需办理有效的强制保险及货物运输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9)供应商车辆须安装GPS设备,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GPS运行轨迹统计(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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