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物业服务、空调、除湿机、混流风机等设备维保、电梯维保、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奥典项目管理 受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委托,拟对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物业服务、空调、除湿机、混流风机等设备维保、电梯维保、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D2021YB1117
2、项目 3、 宜宾市公司 4、 5、服务期限:3年(本项目服务年限为3年。项目到期后,如因甲方采购程序或新旧物业交接,可有不超过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物业费按照本合同单价按日据实结算。注:本合同一年一签。同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机关物业服务(7649.31㎡)、物流园区物业服务(44479.06㎡)、大麦坝园区物业服务(7733.35㎡)、老复烤厂园区物业服务(办公区域300㎡,成品仓库4000㎡),共计64161.72㎡的物业服务;空调、除湿机、混流风机等设备维保;电梯维保;食堂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清单明细)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须包含电梯修理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物业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电梯维保服务商需具备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须包含电梯修理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多于2名。 特别说明:本项目服务采购联合体成员只接受物业单位与具备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C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须包含电梯修理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的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能重复组成联合体,一经查证,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下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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