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电站自2010年投运以来,始终按照黄河公司“绿色发展、清洁发展、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的要求,切实履行央企社会责任,通过持续不断提升生态环保管理水平,努力做好生态环保“自证清白”的相关工作,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目前已基本达成了电站及周边邻近区域生态环保风险的可控、在控。为进一步深化和夯实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效,促进电站及周边邻近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加显着成果,现拟对电站运行期环境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事项,在专业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的情况下,全面了解并掌握分公司生态环保影响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努力营造分公司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共赢氛围,进而实现企业、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可持续发展。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班多水电站运行期(2022~2024年)环境因素(环境空气、地表水质)监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电磁辐射、六氟化硫、硫酸气体)检测。
1.2.2主要工作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行期环境因素监测
序号 |
监测内容 |
检测因子 |
单位 |
监测频次 |
备注 |
1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TSP与PM10; |
次 |
1次/每季 |
每年监测4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 |
2 |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因子:BOD5、化学需氧量(COD)、氨氮、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硒、砷、汞、铬、镉、铅、氰化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 |
次 |
1次/每季 |
每年监测4次,每次连续监测2天。 |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1)检测内容:噪声、电磁辐射、六氟化硫、硫酸气体。
2)检测时间及频次:首次检测须于2022年9月完成。每个监测点取三个样,监测2次。
3)检测地点:班多水电站厂房、开关站。主要分布在:GIS开关站、110kV出线、330kV出线、尾水平台、中控楼、发电机层、水轮机层、技术供水层、机组蜗壳等处。(个分布点具体检测内容、频次详见技术条款)
(3)负责编制班多水电站运行期环境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实施方案;
(4)出具相应的环境因素监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班多水电站厂房、开关站。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2年3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2)年度合同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2023(2024)年1月1日至2023(2024)12月30日。
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满足《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且进入《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录》(在有效期内)的、具有地表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噪声及电磁辐射等环境监测能力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监测/检测人员的资格及要求
具有环境监测及职业病危害检测工作方面的从业经验,持有相应的环境监测上岗合格证/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核合格证明文件。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环境监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能够反映出检测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以及投入的人员数量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3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