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露天矿2022年辅助业务服务承包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1-3-139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伊敏露天矿2022年辅助业务服务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提供符合采购人用人及服务质量需求的服务。本项目由生产部服务部、维修部服务部、供电疏干部服务部、后勤管理处服务部四个分项组成。其中生产部服务部月均使用12人;维修部服务部月均使用58人;供电疏干部服务部月均使用9人;后勤管理处服务部月均使用57人。
主要工作是负责完成伊敏露天矿的车、铲、工程机械、胶带系统辅助检修,地面机动车辅助检修,电铲电缆盘放工作、供电系统电缆布设辅助工作、疏干排水系统辅助工作,伊敏露天矿后勤管理处卫生清扫、道口看护任务,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设施、供热供水管路以及其他临时性辅助焊修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模:伊敏露天矿核定生产能力2700万吨/年。
工期:自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365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具备不少于1项类似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3.1此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3.2.3.2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为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