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中医院核酸快速检测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青海开盛招标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共和县中医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共和县中医院核酸快速检测设备购置项目(QHKS-2022-008)进行自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共和县中医院核酸快速检测设备购置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QHKS-2022-008 |
采购方式 | 自行采购 |
采购预算额度 | 2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采购要求 | 采购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
各包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名资料及标书费(标书费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递交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此次投标; 7、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1月17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0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午休、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2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标书购买 电子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1月21日下午15时00分 为做好此项目采购工作,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提出如下要求: (1)各投标供应商不需要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也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线下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于2022年1月21日15:00前送达至青海开盛招标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唐府公寓D座(6号楼)7A)。收件 |
青海开盛招标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