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澳项目部生活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二三建设 拟就三澳项目部生活房屋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能力、愿意承担本房屋装修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唯一且确定的报价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三澳项目部生活房屋装修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CNEC03021007000-GCZB-22-0001 2.3工程 2.4招标范围: 2.4.1基本需求:
2.4.2如清水房屋装修要求: 房屋装修要求,需对房屋进行隔断及装修,隔断及装修要求满足日常起居生活,其房屋装修要求不限于以下情况。 2.4.2.1房间装饰的隔断采用砌体隔断、布局需满足使用功能。 2.4.2.2卫生间:天花板铝扣板吊顶、墙体与地面贴瓷砖、花洒、洗漱台、水龙头、目视镜、蹲便器、毛巾架、热水器等基础设施,满足防水、防渗要求。 2.4.2.3天花板刮腻子、刷乳白油漆,墙体贴瓷砖,地面满铺瓷砖,设置水龙头、置晾衣杆(或晾衣绳)、围封设施,满足防水、防渗、安全要求; 2.4.2.4房间地面满铺瓷砖,天花板刮腻子涂刷刷白乳胶漆,墙体刮腻子涂刷乳白油漆、墙体四周设置踢脚线,设置晾衣杆(或晾衣绳)、纱窗、窗帘。 2.4.2.5双职工房间厨房区:设置大理石做饭操作平台和抽油烟机。 2.4.2.6顶层房屋的天花板需进行石膏板整体吊顶处理。 2.4.2.7房间的水电布置满足使用需要,且满足水电规范要求。 2.4.2.8房屋装修应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2.4.2.9套房内水、电气设备、配套设施完整合格,且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消防、防火(如:灭火器、消毒面具等)的要求。 2.4.3投标人负责房屋及固定设施的维修维护,但不包括招标人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 2.4.4清水房装修费由中标人承担。 2.4.5物业费(若有)、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其他费由中标人承担。 2.4.6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 2.4.7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全费用综合单价,项目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单价内,投标人考虑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5保修期: 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已取得相应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并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3.3投标人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房屋装修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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