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标段二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标段二(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标段二已由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经济和科技发展局以青高生经[2020]7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一层建设藏医药研究院临床研究部、炮制工艺室等共1668.37平方米。二层建设口服制剂工艺室及保留原有机房共1501.35平方米。三层作为藏药新药研发的扩展用房使用,建筑面积1305平方米。四层建设一般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建筑面积1305平方米。五层至七层建设配套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共3350.91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4047001001
标段名称: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标段二
发包内容:本次招标为藏药新药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9130.63平方米。一层建设藏医药研究院临床研究部、炮制工艺室等共1668.37平方米。二层建设口服制剂工艺室及保留原有机房共1501.35平方米。三层作为藏药新药研发的扩展用房使用,建筑面积1305平方米。四层建设一般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建筑面积1305平方米。五层至七层建设配套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共3350.91平方米。
计划工期:82天
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承建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省外进青企业备案登记手续。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404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http://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6.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一(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 》:http:// 8 、 接收异议单位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 9 、 地 地 邮 编: 邮 编: 邮 编: 邮 编: 电 2022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