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宁夏工程 请购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 以邀请竞标方式采购甘肃张掖平山湖49.5MW风电场EPC项目所需电气二次设备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中电建宁夏工程 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 项目 |
2 | 建设 |
7 |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设备交货时间:2022年3月30日 |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气二次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招标范围包括: 电气二次设备及1套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装卸、运输和储存、保险、税费、现场验收、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并具备移交条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为中国电建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4、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标谈判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