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物资供应链协同系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2-01-3-01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集团物资供应链协同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集团物资供应链协同系统的建设,是为落实现行供应链管理制度,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平台、采购管理平台、电子商城、能运系统、能仓系统、华能智链合约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的业务集成需求,并配合数据共享中心建设完成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规划,构建物资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平台,全过程、可视化跟踪重点工程、重点物资需求、制造、交付各个环节,标准化内外部系统对接接口,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资源与需求的及时精准匹配,通过供应链环节的业务协同完成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降低供应链整体成本、提高供应链整体效率。物资供应链事业部申请对华能集团物资供应链协同系统项目的建设服务进行采购。后续工作由上海电商公司执行。
规模:华能集团物资供应链协同系统项目的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集团物资供应链协同系统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3.2.2 资格能力要求: /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供应链相关系统项目实施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6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