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手持终端的智能巡检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手持终端的智能巡检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FQHD000150
2.2 招标项目名称
基于手持终端的智能巡检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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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
完成福清核电基于手持终端的智能巡检研发工作,包含智能巡检系统平台(上位机)和手持巡检终端(下位机)等两个部分,完成方案设计、绘制基于图形化的厂区和厂房二维平面图、软件编程、硬件集成、物资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试运行等工作,最终提供90套手持终端及智能巡检系统平台。
2.5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填写投标文件信誉技术卷一、资格审查资料)
(2) 财务要求:/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应具有图形化智能或类似软件系统开发工作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设置★号的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参数及功能必须满足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格式参考投标文件信誉技术卷四、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承诺中智能巡检系统平台及设备功能展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