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2022年精馏分场三氯氢硅除碳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2022年精馏分场三氯氢硅除碳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本项目为精馏操作系统中加装树脂除碳设备,以进一步降低精馏系统中的碳杂质含量,从而提高回收率,提升产品质量。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位号 | 设备规格 | 数量 | 壳体材质 | 介质 | 树脂装填量m3 | 备注 |
1 | 除碳吸附柱 | SC-22018 |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除碳专用树脂性能及招标方除杂技术条件自行设计 | 1套 | 碳钢 | SiHCl3 |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除碳专用树脂性能及招标方除杂技术条件自行设计 | 主体设备:封头、筒体、接管、加强板、泄净/放空阀门、法兰、盲法兰、垫片、螺栓/螺母等; 除碳吸附柱的全部内件 、支撑件及内件安装所需要的所有焊接件; 接地板、支腿/吊耳、地脚螺栓/螺母; 盲板法兰及其螺栓、螺母和垫片; 保温支撑圈、梯子平台预焊件等; 设备防腐漆涂敷; 铭牌,氯硅烷除碳树脂;(8)其他标识在工程图或工艺数据表上的内件及附件;(9)设备金属缠绕垫片一套;所有管口金属缠绕垫片一套;(10)配套专用工具 |
2 | 除碳吸附柱 | SC-22118 |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除碳专用树脂性能及招标方除杂技术条件自行设计 | 1套 | 碳钢 | SiHCl3 | 由投标人根据自身除碳专用树脂性能及招标方除杂技术条件自行设计 |
1.2.2主要工作内容: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应负责其供货范围内除碳吸附柱的设计工作、材料供给、制造组装、检验试验、表面处理、涂漆防腐、出厂检验、包装运输、安装和技术服务,以确保除碳吸附柱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2.投标人负责除碳吸附柱树脂的填充安装技术指导,填装用的辅助设备、工具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其运输。
3.投标人负责提供供货范围内所形成的除碳吸附柱设计、安装、施工相关的图纸及文字资料等。
4.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吸附柱氯硅烷除碳树脂的装填、调试、运行方案,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5.投标人应参加本项目的设计联络会。
6.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0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厂区指定地点,合同生效后90日内发货到买方现场,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树脂制造企业,投标人应具有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如树脂制造企业将除碳设备委托其他加工企业制作,则须提供加工企业的二类压力容器许可证明。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含氯硅烷除碳树脂 供货业绩 。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1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2月2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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