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2号机组调试辅助技术支持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1、2号机组调试辅助技术支持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017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漳州1、2号机组调试辅助技术支持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漳州1、2号机组调试项目需求,将73个调试非关键性岗位进行外委,由中标方根据调试进度计划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调试辅助性技术支持工作。
2.4 招标范围
负责漳州1、2号机组调试阶段辅助岗位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调试非核心系统的调试试验、调试试验配合、现场接口工作、性能试验及役前检查的配合、协助编制技术文件等)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2.5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漳州1、2号机组调试项目现场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暂定服务期51个月(以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调试技术支持服务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已完成合同签订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