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辐射防护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ZHGS-WZ-GKZB-22-0003
2.2 招标项目名称
飞凤山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辐射防护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本建设项目的工作需求,拟采购1批辐射防护设备,用于该项目现场的辐射监测及防护。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需求的仪器仪表(具体设备及规格型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格书)”)的设计、制造、试验、验收、交货、安装调试、安装培训及后期使用的技术服务(包含人员培训等服务)等。主要招标设备有: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辐射测量仪(环境级) 台 1
十路低本底α、β测量仪 台 1
低本底液闪谱仪 台 1
全身污染测量仪 台 1
移动式空气采样器 台 1
区域辐射监测系统 套 1 7个探头
数字式电子个人剂量报警仪 套 1 33个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三堆镇飞凤山处置场。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交付。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合同签订前获得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资格(格式自拟)。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