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平审服1-91复[202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为 平邑县水土保持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招标项目 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平审服1-91复[2021]1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为 平邑县水土保持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范围为安靖水库溢洪道至入浚河河口段(桩号0+000~13+450)共13.45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湿地工程和生态绿化工程。 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6.58km,新筑堤防共4.81km,修建防汛道路共5.28km,险工段护岸工程2.17km,穿堤涵洞3座,改建孟家湖桥和下坡桥2座、新建1座东荆埠桥。 湿地工程主要包括在大光良村桩号9+700和西荆埠村桩号5+750处新建生态堰,河岸种植香蒲、千屈菜、菖蒲、芦苇等植物,共8.085万㎡。 生态绿化工程包括生态绿化工程主要是在堤防、河道边坡撒播狗牙根、高羊茅等草籽,面积4.67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为 2个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施工一标
标段内容:
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K0+000-K7+100)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工程施工2标: 施工二标
标段内容:
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K7+100-K13+450)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范围为安靖水库溢洪道至入浚河河口段(桩号0+000~13+450)共13.45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湿地工程和生态绿化工程。 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淤疏浚6.58km,新筑堤防共4.81km,修建防汛道路共5.28km,险工段护岸工程2.17km,穿堤涵洞3座,改建孟家湖桥和下坡桥2座、新建1座东荆埠桥。 湿地工程主要包括在大光良村桩号9+700和西荆埠村桩号5+750处新建生态堰,河岸种植香蒲、千屈菜、菖蒲、芦苇等植物,共8.085万㎡。 生态绿化工程包括生态绿化工程主要是在堤防、河道边坡撒播狗牙根、高羊茅等草籽,面积4.67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为 2个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施工一标
标段内容:
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K0+000-K7+100)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工程施工2标: 施工二标
标段内容:
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K7+100-K13+450)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3.规模
中型
中型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3 施工标段申请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6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1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施工标段申请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6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及其他说明
(注意:各潜在投标人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后方可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5.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预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详见《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5.2 申请人在《山东省水利工程 》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后方可购买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5.3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5.4 本工程每个投标人可兼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本次评审按照施工1-2标的顺序进行,在前面标段中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预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详见《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5.2 申请人在《山东省水利工程 》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后方可购买平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平邑县金线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5.3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5.4 本工程每个投标人可兼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本次评审按照施工1-2标的顺序进行,在前面标段中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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