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确定 委 托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座水源井、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座水源井、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3座水源井水资源论证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一、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50km。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000MW,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占地面积约0.33km2。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中心坐标为北纬36°2′26.35″,东经100°12′22.90″,平均海拔高程约为3100m,G572、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位于场址区南侧,主要建设内容: 1. 330千伏汇集站工程:建设3座330kV汇集站。1#、2#330千伏汇集站本期建设规模为3×300兆伏安主变、3#330千伏汇集站本期建设规模为4×300兆伏安主变。 2. 35千伏汇集站工程:建设30座35kV汇集站,每座35kV 汇集站接入容量均为100MW,35kV汇集站均通过2回送出线路接入330kV汇集站; 3. 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建设35千伏汇集站至330千伏汇集站同塔双回线路约26.76km,同塔四回线路约24km。 4. 道路工程:建设主次干道共计约37公里,其中主干道12km,次干道为25公里,主干道为6.5米宽的沥青路面,次干道为5.5米宽的沥青路面; 5. 供水工程:园区沿主干道共设置4座供水站,供水站由水源井及水泵房组成,水源井出水量30m³/h,水泵房水池容量为300m³,智能取水装置出水量为 50m³/h; 6. 绿化工程:沿道路两侧各建设5米宽绿化带。 7. 上述工程量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二、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距共和县城约48公里。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海拔高程约为3000米,G214国道和共玉高速位于场址区北侧,基础设施占地面积约为0.504公顷(不包含35千伏集电线路和绿化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330千伏汇集站工程:扩建红旗3#330千伏汇集站。红旗3#330千伏汇集站已建设规模2×250兆伏安主变,本期扩建3×300兆伏安主变。 2.35千伏汇集站工程:建设10座35千伏汇集站,单座35千伏汇集站接入容量均为100兆瓦,35kV汇集站均通过2回送出线路接入330kV汇集站。 3.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建设35千伏汇集站至330千伏汇集站同塔双回线路约12.3公里;同塔四回线路约45.8公里。 4.道路工程:建设主干道约10公里,主干道为6.5米宽的沥青路面。 5.绿化工程:沿道路两侧各建设5米宽绿化带。 6.供水工程:园区沿主干道共设置 2 座供水站,供水站由水源井及水泵房组成,水源井出水量30m³/h,水泵房水池容量为300m³,智能取水装置出水量为50m³/h。 7.上述工程量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三、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场址位于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25公里,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开阔,海拔高程约为2950米至3100米,G214国道可到达场址区。本次开展一期500兆瓦光伏项目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330千伏汇集站工程:新建1座330千伏汇集站,本期建设规模为按1*250+1*300MVA主变压器建设,终期按3*250+1*300MVA主变压器预留位置; 2.35千伏汇集站工程:建设6座35千伏汇集站,2座汇集站采用单段母线外,其余4座35kV汇集站均采用2段35kV单母线接线形式,每段单母线接入光伏容量为50MW,单座35kV汇集站接入容量均为50-100MW。35kV汇集站每段母线通过1回送出线路接入330kV汇集站扩建工程; 3.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35kV汇集站通过4.1km同塔双回及11.53km同塔四回的架空线路或电缆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1)收集地勘、水文气象等资料; (2)现场踏勘,了解周边环境; (3)编制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光伏300万千瓦外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座水源井、海南基地共和县100万千瓦光伏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座水源井、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3座水源井水资源论证报告; (4)按照有审批权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水资源论证报告,取得专家组和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各10份(审定版),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1份。 (5)取得主管部门的取水批复。 (6)办理水源井取水许可证。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委托人提交相关资料后乙方在60日内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海南州黄河绿色能源开发 、海南州黄河光储实证新能源 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投标人应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乙级或以上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两个电站或变电站或水利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审查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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