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一期核电项目进口反应堆冷却剂泵清关、运输、装卸服务招标项目。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 徐大堡核电项目 的建设地点位于辽宁葫芦岛,计划建造__1、 2 号_机组。
2. 招标范围
徐大堡一期核电项目 4 台进口反应堆冷却剂泵及相关物项清关、国际远洋运 输、国内转驳运输装卸服务, 4 台一起发运,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1) 进口反应堆冷却剂泵及相关物项的进口清关、商检等相关工作。
2) 国际远洋运输: 4台进口反应堆冷却剂泵及相关物项美国费城港FOB舱底 接货,国际远洋运输至上海港。
3) 国内转驳:在上海港卸至国内驳船并运至三门核电码头舱底交货。
4) 根据包装要求提供运输及长期储存所需的集装箱,以及集装箱卸货后的 反箱。
5) 根据运输要求配合国外厂家提供额外的加速度仪。
6) 根据防疫要求,提供运输过程中所有新冠疫情防疫消杀工作。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 报关代理、运输装卸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 文件的要求提供清关、运输、装卸服务, 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必须具备交通部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近 5 年(2017--2021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 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6 近 3 年(2019---2021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 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7 近 5 年(2017--2021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 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 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投标的, 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 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9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0 承运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人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3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2 年 2 月 23 日~2022 年 2 月 28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