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地面生产系统抑尘设施维保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1.1.1室内除尘及地面扫灰设施概况:
(1)地面生产一系统装车站除尘系统及地面扫灰系统。
(2)地面生产二系统装车站除尘系统及地面扫灰系统。
(3)地面生产一系统缓冲仓上除尘系统及地面扫灰系统。
(4)地面生产一系统缓冲仓下除尘系统(3台除尘器)。
(5)M304胶带机除尘系统及地面扫灰系统(2台除尘器)。
(6)地面生产二系统储煤仓仓上除尘系统及地面扫灰系统。
(7)地面生产二系统储煤仓仓下除尘系统及地面扫灰系统,含步梯间地面扫灰管道(共11台除尘器及1台地面扫灰除尘)。
(8)二级破碎楼地面除尘系统及地面扫灰系统。
(9)块煤仓上除尘系统(2台除尘器)。
(10)块煤仓下除尘系统(1台除尘器)及地面扫灰系统,含块煤仓上地面扫灰管道。
(11)装车站抑尘长廊湿式除尘器(2台除尘器)。
(12)M302胶带机头部除尘系统。
2.1.1.2干雾抑尘系统
(1)地面生产系统装车站干雾抑尘系统概况:
该系统为两套装车站干雾抑尘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含压力表、释压阀、安全阀)4台,空压机3台,干雾抑尘控制主机1台,微米级干雾抑尘机2台,多级水泵2台,水箱1个,气路管道,水路管道,喷雾箱8组以及操作台控制按钮等设备。
(2)地面生产系统破碎站干雾抑尘系统概况:
该系统为三座破碎站干雾抑尘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含压力表、释压阀、安全阀)2台,空压机2台,干雾抑尘主机及配电柜3台、微米级干雾抑尘机3台,水箱1个,多级水泵3台,高压泵3台,水过滤装置3套,气路管道,水路管道,射雾器6台,喷头约540个,现场喷雾箱、就地控制柜以及操作台控制按钮等设备。以及三座破碎站卸料口封闭抑尘设施。
2.1.1.3胶带机转载点除尘设施概况:
(1)M101胶带机头部转载点(预计2022年10月拆除)
(2)M401胶带机头部转载点(预计2022年9月拆除)
(3)M601胶带机头部转载点(预计2022年12月拆除)
(4)M607胶带机头部转载点
(5)M202胶带机头部转载点
(6)M811胶带机头部转载点
(7)M812胶带机头部转载点
(8)M813胶带机头部转载点
(9)M831胶带机头部转载点
(10)M832胶带机头部转载点
(11)Ⅰ-1号转载站(无动力袋式除尘系统4套,空压机1台;2022年建设,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2)Ⅰ-2号转载站(无动力袋式除尘系统4套,空压机1台;2022年建设,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3)Ⅰ-3号转载站(无动力袋式除尘系统4套,空压机1台;2022年建设,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4)Ⅱ号转载站(无动力袋式除尘系统6套,空压机1台;2022年建设,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5)破碎转载站(无动力袋式除尘系统13套,空压机2台,地面扫灰系统1套;2022年建设,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6)Ⅲ号转载站(无动力袋式除尘系统7套,空压机1台;2022年建设,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7)Ⅳ号转载站(无动力袋式除尘系统3套,空压机1台;2022年建设,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1.1.4筛分楼设备除尘设施
(1)一号筛分楼除尘系统(10台除尘器)及地面扫灰系统。
(2)二号筛分楼除尘系统(39台除尘器)及地面扫灰系统(2台除尘器)
2.1.1.5破碎站设备除尘设施
(1)1号破碎站除尘设备及地面扫灰系统(除尘设备和地面扫灰系统各1套、保温水箱1台;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2号破碎站除尘设备及地面扫灰系统(除尘设备和地面扫灰系统各1套、保温水箱1台;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10月投入使用)
(3)3号破碎站除尘设备及地面扫灰系统(除尘设备和地面扫灰系统各1套、保温水箱1台;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10月投入使用)
2.1.1.6风选系统除尘设施
(1)7号转载点至风选车间带式输送机(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7号转载点至风选车间带式输送机机头(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3)5号转载点至风选车间带式输送机机尾(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4)5号转载点至风选车间带式输送机机头(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5)M202带式输送机筛后落料点(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6)813带式输送机筛前落料点(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7)风选车间至矸石仓带式输送机机尾(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8)风选车间至矸石仓带式输送机机头(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9)风选车间内除尘设备(12台除尘器)及地面扫灰系统(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0)新1号转载点除尘设备和地面扫灰系统(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1)矸石仓除尘设备和地面扫灰系统(2022年建设,预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1.2招标范围:
(1)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储运中心三座一级破碎站、两座装车站干雾抑尘设施和三座一级破碎站卸料口封闭抑尘设施的维修保养业务;
(2)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储运中心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转载点除尘设施、室内除尘及地面扫灰设施的维修保养业务。
2.1.3标段(包)划分: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地面生产系统抑尘设施维保项目。共计1包。
2.2其他:
2.2.1维保期限:从合同签订后,3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除尘系统或者抑尘设施的安装或者改造或者维保项目合同业绩(单个合同承包总额50万元及以上)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一份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履约完成除尘系统或者抑尘设施安装或者改造或者维保项目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份除尘系统或者抑尘设施安装或者改造或者维保项目工作的经验。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人业绩投标文件中人员组织配置清单,或者具有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盖章的施工组织方案人员组织清单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6个月(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2-2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3-04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意向投标单位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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