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物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白云国际物流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100711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保险标的: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 、广州白云国际快件中心 员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该项目总预算为294万元/2年,设单价限价:1610元/人/年; 其中白云物流公司预算金额为274万元/2年,白云快件公司预算金额为20万元/2年,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1.5.2 招标限价: 1610元/人/年(员工) 890元/人/年(配偶/子女) 1.5.3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投保人数结算。 注:1. 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 、广州白云国际快件中心 员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出口大道西空港物流园区 2022年至2024年 1.7 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的省级、市级 (保险公司二级、三级机构)。(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省级、市级 (保险公司二级、三级机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2.2投标人具有国际评级机构出具的2020年不得低于A-或A3信用评级。(注:提供信用评级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省级、市级 (保险公司二级、三级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信用评级证明材料) 2.3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注意: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若投标人为省、市级 (保险公司二级、三级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证明材料)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3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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