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133)
1、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 相关项目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设备监造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江苏华电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热电联产工程设备监造
2.2 项目规模:4x440t/h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2x50MW级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5/18-QT-13301 | 设备监造 | 为本项目建设提供设备监造服务,包括自施工准备至竣工开展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监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应具有2项燃煤发电工程的主要设备(主机、辅机)监造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封皮、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及业主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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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