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用防盗安全门、防盗卷帘门和防尾随联动互锁
安全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青海省分行批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营业用防盗安全门、防盗卷帘门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采购项目。
2.2 交货期限:三年(按合同约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为进一步规范我行营业网点安防设施建设工作,提高安防设施建设工程质量,严格防控营业网点防盗安全门、防盗卷帘门和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以下简称联动门)的风险,确保营业网点安全达标。
2.4 招标编号:耀川农行公招(货物)2022-002
2.5 标段划分:三个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国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产品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制造和销售防盗安全门、防盗卷帘门和联动门产品的内容,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货物生产、销售、安装及服务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产品必须具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责任保险》。
(4)在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过不正当竞争等恶性事件。
(5)产品须有公安部授权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检测机构(“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6)产品的生产商必须符合”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GA T 1499-2018卷帘门安全性要求”和“GA576-2018《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的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技术要求”。
(二)资质认证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企业法人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同时在我行系统内无纠纷记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农业银行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处于禁入期内。
(三)业绩案例要求
产品供应商须具有近期(2年)内在银行类金融单位与投标产品相关的《业绩报告》和《协议》。
(四)技术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生产研发能力,如出现入选产品停产或更新换代,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替代产品的各项指标不劣于入选产品,且服务要求和成交价格保持不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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