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220023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9台套牵引车以及平板半挂车,用于广西新能源EPC项目施工,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十一局广西新能源EPC项目,包含风电和光伏共27个项目的承建,合计装机324.5万kw。其中:风电项目17个,光伏项目10个。业主为 广西公司,工期24个月(部分项目18个月)。根据风电机组及塔筒的吊装需求,需配置9台套牵引车以及平板半挂车用于180吨动臂式塔吊,800吨履带式起重机及1800全地面起重机等重大件施工器具的转场运输。
2、工作环境和条件:
本标段17个风电项目,属于陆上山地风电场,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广西地理环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暖,雨水丰沛,光照充足。夏季日照时间长、气温高、降水多,冬季日照时间短、天气干暖。受西南暖湿气流和北方变性冷气团的交替影响,干旱、暴雨、热带气旋、大风、雷暴、冰雹、低温冷(冻)害气象灾害较为常见,自然条件复杂。
工程特点是体量大,项目分散,距离远,风电项目分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4个地市,主要分布在桂林辖区的有11个、钦州4个、柳州1个、梧州1个,风电项目场区范围大、自然及建设环境复杂,气候、地质、交通条件复杂。最北端高山风电的吊装施工受山区的大风、浓雾影响明显,最南端近海地区受台风、雷暴等影响较大。
场区地势绵延起伏,整体高差较大,风机点位多且布置分散,施工机具需频繁移动,重大件设备较多,运输距离长,坡度大,运输难度大,投标人须充分研究招标方需求,提供技术稳定,质量可靠、安全高效的产品;
3、招标范围:
包含本次采购牵引车以及低平板半挂车的设计、制造、运输、组装、调试、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1)包件一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牵引车+平板半挂车 | 不低于460HP、国六、板载货总质量≥45吨且货台尺寸≥17500mm*3000mm*800 | 8 | 包件一 |
(2)包件二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牵引车+四线八轴低平板半挂车 | 不低于540HP、国六、板载货总质量≥120吨、货台尺寸≥17500mm*3300mm | 1 | 包二 |
4、交货时间:
在2022年5月20日前运抵交货地点;(具体交货时间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全部应有质量保证相关资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代理的生产厂家应符合对生产制造企业的要求。
1.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生产制造企业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投标人近年(2019年以来)应具有招标产品的销售不少于10份,且提供招标产品运输800吨履带吊的照片等(业绩应附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