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1/17-QT-18)
1、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 金沙江上游梯级水电站粉煤灰驻厂监造服务已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四川省成都市金沙江上游
2.2 项目规模:965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为自2022年5月~2026年12月,根据金上流域工程建设需要,委托人有权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监造人不得拒接,由于服务时段调整所产生的费用变化根据本合同确定的单价进行相应增加或减少。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1/17-QT-1801 | 粉煤灰驻厂监造服务 | 2022年5月至2026年12月期间粉煤灰驻厂质量控制、驻厂检测、定期抽样对比检验、督促供应商按照供应计划做好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驻厂监造服务】
1 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且具有CNAS或CMA或CAL用印资质。
2.2 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从事过国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用粉煤灰的物理化学检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用户证明等资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2.3 拟任 2.4拟投入本项目的物理化学检测人员应具有类似项目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经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检测人员及单位名称);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2021年1月至今)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