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炉岛设备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3-1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南片区 2.2 项目规模:2×460MW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开始交货日期:第一套机组到货时间:锅炉基础件、预埋件2022年6月30日到货,钢架2022年8月30日到货,模块2022年12月15日到货,汽包2023年1月30日到货,联通管2023年2月15日到货,四大管道2023年5月30日到货,进出口烟道2023年4月15日到货,烟囱2022年12月30日到货,给水泵2023年3月30日到货,第二套机组顺延一个月。 2.4 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炉岛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 8.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台套9F级及以上(单台套400MW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余热锅炉的已投运国内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3-15 18:30到2022-03-21 17:00。 递交截止时间: 2022-04-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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