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人民医院心内科高档彩超及ICU便携式彩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2-522401-Q83-D01-9836
项目概况
金沙县人民医院心内科高档彩超及ICU便携式彩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 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93ZC2022A13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35000.00(元) 最高限价:4035000.00(元) 采购需求: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便携式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仪1台。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调试、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完整的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7月(含)以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纳税事项应包含增值税或所得税,未发生缴税情况或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⑧参加谈判(竞标)的操作人员应出示竞标授权委托书及竞标操作人员身份证。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的,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的,应具备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 ③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原装进口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7日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23日17时00分 售价: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7日10时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开标当日10时20分之前解密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