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厦门市 2022年电动自行车采购(第二次),(招标编号:厦邮政招(2022)采字第003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厦门市 2022年电动自行车采购(第二次),采购电动自行车319台,采购预算183.106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
交货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维修包干费最高限价为60元/台/月,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83.10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维修包干费报价或含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2.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及社保纳证明材料。
2.4投标人提供的电动自行车需具有3C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需提供电动自行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6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与“商务合同”所有条款,凡相应条款出现负偏离(指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或应答满足但实际不满足)的均将被否决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 福建省 或其下属 存在法律纠纷且未尚未妥善解决。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0)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
4.1.3招标文件
(2)邮件方式: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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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