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3-220014
一、招标条件
受河津国京新能源开发 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河津市100MW林光互补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系统及附属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津市100MW林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河津市樊村镇附近,场址中心坐标约为北纬35°42′57.95″,东经110°41′19.20″。场址附近有国道G209通过,外部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河津市100MW林光互补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侯家庄220kV变电站的110kV侧,送出距离约8km,导线型号为JL/GLA-300。
2、招标范围:11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系统及附属设备,具体清单见以下采购数量。包含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协调、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项目安装现场,参加现场开箱交货,并负责监督和指导卸货、现场安装、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设备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3、采购数量:具体配置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及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10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通信系统及附属设备 |
| 套 | 1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
4、交货时间:暂定2022年5月15日前交货,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 1 条中相关要求,且必须取得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2019、2020、2021三年内山西省内至少3个110kV及以上(含110kV)升压站系统通信、保护、自功化设备成套供货类似业绩;
5、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山西电网入网资质,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具有相关检测鉴定报告,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或部分须提供检测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2018、2019、2020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额50%的资产)质押、抵押记录。
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的 “失信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