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 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0128058391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春市林佳电力工程 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采购项目(框架协议)(招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框架内容的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并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证明材料,供应商供应设备/材料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厂家授权;
(3)供应商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4)提供的同类框架内容未因该框架内容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5)在国内框架内容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框架内容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框架内容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操作和工作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框架内容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框架内容投标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框架内容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批次所有标段均允许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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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