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河北省政务云租户业务系统云安全服务产品池运营项目,(采购代理编号:HBTZ-XTJC-22004),采购人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 ,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我公司承建河北政务云(华为云技术架构)平台的运营需要及等保2.0相关要求,我公司计划公开采购云安全产品供应商,构建基于河北政务云平台的云安全产品资源池,分别部署于政务云互联网区和政务外网区,为我公司政务云所承载的租户业务系统提供相应等级的云安全服务能力。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括以下政务云租户安全服务产品:
(1)基础云安全产品:确保业务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并可使系统通过等保测评的安全产品。包括:云防火墙(含FW/IPS/AV模块)、Web应用防火墙(WAF)、主机防病毒(EDR)、云VPN、堡垒机、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漏洞扫描,共计8种;
(2)扩展云安全产品:在基础云安全服务之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业务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的安全产品,包括:网页防篡改、网络审计、入侵检测(IDS)、未知威胁检测,共计4种;
通过以上安全产品及服务搭建政务云安全资源池,为云内不同租户的业务系统提供识别、防护、监测、响应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1.2.1采购规模:预算金额3166320元(不含税)。
1.2.2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服务期:1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公告附件。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须为云安全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应答人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且全部具备授权和代理权。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
2.4应答人须提供其安全产品与河北政务云平台可实现成功对接的承诺函。(采购人的河北政务云平台对接工作界面和技术要求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5应答人提供的云安全产品须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6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19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能够覆盖本项目所需的8个基础云安全产品功能的相关业绩(代理商应答的可提供代理商或授权生产厂商的产品服务合同,但合同须为最终用户合同。某单产品可以包含多个基础云安全产品功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复印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金额以订单金额为准)。
(2)单个合同中对应的安全产品服务金额不低于10万元(如合同内包含硬件销售只计算对应的8个基础云安全产品功能部分的金额,须提供产品分项价格明细表)。
(3)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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