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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2-03-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2/03/21 15:08:50 项目名称: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
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3/21 15:08:50
项目名称: 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施工)
工程地点: 生态园21号线是一条东西向城市次干路(昆仑山路-环七号路)、城市支路(环七号路内),此次实施西起昆仑山路,东至生态园环7号路,道路相交于生态园环7号路、生态园27号线、生态园24号线、生态园30号线、生态园32号线、生态园27号线、生态园环7号路,道路全长约为880m。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9744000元 工程造价: 51116273.03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880米
计划文号: 青国经合经发函[2022]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秋凤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96429588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2518号日韩服贸港4号楼3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秋凤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96429588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孔笑、邓盼盼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70888112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201-370211-89-01-369794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生态园21号线是一条东西向城市次干路(昆仑山路-环七号路)、城市支路(环七号路内),此次实施西起昆仑山路,东至生态园环7号路,道路相交于生态园环7号路、生态园27号线、生态园24号线、生态园30号线、生态园32号线、生态园27号线、生态园环7号路,道路全长约为88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园21号线(D1组团)道路及三水工程,包括道路、管线、照明、绿化及交通附属设施等。给水最大管径DN400,雨水最大管径DN800。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880米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施工)51116273.03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3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4-11 14: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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