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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岛经济区部分闲置地块环境整治工程(追加部分)招标公告

   日期:2022-03-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红岛经济区部分闲置地块环境整治工程(追加部分)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2/03/25 08:24:26 项目名称:红岛经济区部分闲置地块
红岛经济区部分闲置地块环境整治工程(追加部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3/25 08:24:26
项目名称: 红岛经济区部分闲置地块环境整治工程(追加部分)
工程地点: 68号地块位于华东路以东、丰源路以西、海信红岛府小区以南、丰沛路以北围合区域;69号地块位于融创红岛一号院以东、丰源路以西、丰沛路以南、河东路以北围合区域。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2330000元 工程造价: 68144321.19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73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高新经发[2018]57号、青高新经发[2021]20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志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966779
代建单位: 青岛巨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联系人: 刘洋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773672
招标单位: 青岛巨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传媒大厦9层901、908、909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77367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正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963837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红岛经济区部分闲置地块环境整治工程(追加部分)项目68 号地块位于华东路以东、丰源路以西、海信红岛府小区以南、丰沛路以北围合区域,总面积8.9万平 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土方清运(污泥、混合生活垃圾的杂填土、渣土)、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69号地块位于融创红岛一号院以东、丰源路以西、丰沛路以南、河东路以北围合区域,总面积8.4万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土方清运(混合生活垃圾的杂填土、渣土)、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173000平方米红岛经济区部分闲置地块环境整治工程(追加部分)68144321.19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有效批复文件或危险废物的有效批复文件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生活垃圾处置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污泥处置单位须具有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有效批复文件或危险废物的有效批复文件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生活垃圾处置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运输二级及以上许可; 投标人不具备以上运输资格的, 须与持有《青岛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运输二级及以上许可的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运输二级及以上许可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并注明合同的当事人、签订时间、 有效期等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生活垃圾处置单位须具备上述要求)
4、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具备以上运输资格的, 须与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并注明合同的当事人、签订时间、 有效期等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污泥处置单位须具备上述要求)
5、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与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注明合同的当事人、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生活垃圾处置单位须具备上述要求)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 家;
2、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3、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工程、亮化工程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静园路8号)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4-15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 投诉举报电话:0532-68686191,通信地址:青岛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静园路8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开标现场不再接待现场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远程参与投标活动。若有技术问题可致电网上技术支持(0532-85871505)或致电招标代理机构(0532-8796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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