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基础建筑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对工程所需排水管进行采购,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内,港兴路以北,灞耿路以东。包含12#-18#、23#楼,共8栋住宅、1栋幼儿园及地下车库工程,其中12#-15#楼地下为两层,13#-15#楼为人防工程,16#-18#及23#楼地下为一层,8栋住宅地上均为17层,幼儿园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约92305.15平方米。本项目由西安港实业 投资建设,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 设计,西安普迈项目管理 工程监理,预计建安工程造价为28000.00万元。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基础建筑分局西安新陆新居项目排水管,预计需求总量详见需求一栏表。
3、采购数量:
3.1本次招标排水管主要规格、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UPVC排水管 | DN100 | m | 5567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设计文件相关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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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UPVC排水管 | DN75 | m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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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UPVC排水管 | DN50 | m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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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VC-U排水管 | 抗紫外线承压型 DN50 | m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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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VC-U排水管 | 抗紫外线承压型 DN25 | m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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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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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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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成交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3.3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成交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2年3月至合同工期完工(计划工期5个月、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
三、成交人资格要求
1、成交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出具有效期内的的产品检验报告不少于1个(附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2、成交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附授权代理书原件的扫描件),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成交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市政、铁路、公路、房建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19年3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字迹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如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也可附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原件扫描件)。
4、成交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3年(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成交人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6、成交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信息。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本次招标成交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质量要求 |
1 | UPVC排水管 | DN100 | m | 5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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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UPVC排水管 | DN75 | m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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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UPVC排水管 | DN50 | m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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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VC-U排水管 | 抗紫外线承压型 DN50 | m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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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VC-U排水管 | 抗紫外线承压型 DN25 | m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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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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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方式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两次竞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收到询比价函并有意参加本次报价的潜在报价人,请于请于2021年 3月 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报价人在平台报价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竞标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无法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逾期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 (http://)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