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2015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霞浦滨海新城项目经理部所需的钢筋混凝土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PPP项目工程主要包含湖滨北路工程及塔山路工程两个子项目,全长约3694.42m;其中塔山路全长695m,湖滨北路全长2999.42m。
1.2湖滨北路段位于天后湖北侧。湖滨北路工程起讫桩号为K0+000-K2+999.416,起点位于赤岸大道,终点处接滨海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路基宽度40m,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40km/h;道路最大纵坡为1.753%,最小纵坡为0.3%,最小坡长138.05m;本工区内设桥梁一座,中心桩号为K1+800位置,全长为100m,结构设计为27.5m+45m+27.5m预应力现浇混凝土连续箱梁,桥面宽度左幅20.5m,右幅17m,采用钻孔桩基础,柱式桥墩,实体式桥台,本道路设计共设14处竖曲线,最小凸曲线半径6000m,最小凹曲线半径4500m;施工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管线、沥青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交安照明灯,路基工程填方51.6万m3,抛石护底7500m³。喷播植草14000㎡,路基软基钢筋混凝土管搅拌桩处理面积194043㎡。
1.3塔山路工程位于滨河路南侧,东起空海大道,西至滨河路,全长695米,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30m,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道路最大纵坡为0.875%,最小纵坡为0.318%,最小坡长126.473m,本道路设计共设3处竖曲线,最小凸曲线半径12090m,最小凹曲线半径7000m;主要工程量填方2.8万m³,挖方92m³。杂填土置换1.5万m³,喷播植草5700㎡,路基软基处理钢筋混凝土管搅拌桩面积为28075㎡。
2、招标范围:钢筋混凝土管的供应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 | d800 | 米 | 561 | 含胶圈 |
2 |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 | d1000 | 米 | 666 | 含胶圈 |
3 |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 | d1200 | 米 | 346 | 含胶圈 |
4 |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 | d1400 | 米 | 270 | 含胶圈 |
5 |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 | d1600 | 米 | 28 | 含胶圈 |
6 | Ⅲ级钢筋混凝土管 | d1800 | 米 | 78 | 含胶圈 |
合 计 |
| 米 | 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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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中招标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数量,仅作为招投标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数量。招标规格数量与实际规格数量有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通知并验收合格的规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2年4月-预计2022年9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1)、承插口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橡胶圈接口;(2)、橡胶圈材料为氯丁橡胶,胶圈不应有气泡、裂缝和重皮,其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物理学性能:①邵氏硬度 45-55 度;②伸长率应大于 500%;③拉断强度不应小于 16MPa;④长久变形不应大于 20%;⑤老化系数不应小于 0.8(70℃,144h),拉伸强度变化≤-20%,拉断伸长率变化为-30∽+10%;⑥压缩率 30%为宜,即(胶圈截面直径-接口间隙)/胶圈截面直径=30%,胶圈由管材生产厂家按规格配套供应。(3)、钢筋混凝土管内、外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粘皮、麻面、蜂窝、塌落、露筋、空鼓,局部凹坑深度不应大于5mm。钢筋混凝土管不允许有裂缝。钢筋混凝土管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缝,内表面裂缝宽度不得超过 0.05mm,但表面龟裂和砂浆层的干缩裂不在此限。管口不得有破损、露筋现象。并符合“第七章 技术规范”的要求。
7、付款条件:每月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8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最后一次供货的次月付质保金以外的货款。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量保证期截止后若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
8、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或电建融信及中企云链云信、E信通等支付(比例不超过30%,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为水泥制品生产厂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品牌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试验检验报告。
1.2、投标人应具有钢筋混凝土管或同类材料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的钢筋混凝土管或同类材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钢筋混凝土管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13%,为一票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