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伊敏煤电
二破系统增容改造及既有系统可靠性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3-53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伊敏煤电 二破系统增容改造及既有系统可靠性改造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满足伊敏露天矿煤炭产能核增至35Mt/a的生产需要,根据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 《关于伊敏煤电公司开展核定伊敏露天矿生产能力工作的批复》,伊敏煤电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完成《伊敏露天矿核增产能至30.0Mt/a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外部评审。可研方案包括新建二号破碎系统和既有系统改造两部分内容,根据工程建设要求需要对可研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服务范围:投标人负责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华能伊敏煤电 伊敏露天矿煤炭生产补套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新建二号破碎系统及既有系统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概/预算书编制、工程/设备技术规范编制及竣工图设计任务,按照国家、煤炭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应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新建二破系统设计及外审;
504、M47胶带机改造及暖封闭设计;
地面生产系统防洪、排水工程设计;
601、602、701、702胶带机驱动装置优化完善;
既有地面生产系统供配电设备安全性能完善;
地面生产系统缓冲仓给料设备优化完善设计;
一期电缆通道外移;
106、107箱变采取双电源设计及智能开关改造;
108、208、109、209胶带机完善设计;
新建破系统和既有系统给排水管网BIM数字化完善;
503、M23、堆取料机增容改造设计;
地面生产系统二级破碎机更新完善。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交付新建二破系统初步设计等设计文件,45个日历天交付全部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规范书等设计文件。工程竣工后30个日历天,交付全部竣工图卷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至少一项年生产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的半连续系统设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