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委托服务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委托服务管理项目已由共和县恒晟投资 以共和县污水处理厂委托管理服务方案 批准服务管理方案,项目业主为共和县恒晟投资 ,运营费用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清单进行拨付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委托服务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服务管理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管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4 月 22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青海省 服务中心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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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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